费县网

查看: 3460|回复: 6

费县交警曝光电子抓拍这些交通违法,看你有没有

[复制链接]

1870

主题

0

好友

6128

积分
级别
9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7-19 12: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费县网。 立即注册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对于下面这些资料
我只能说
太全太细了
交警蜀黍
太帅了

闲话少叙
正式开始
我是傲娇的分割线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白色轿车闯红灯

厢式货车闯红灯
厢式货车看到前面的那辆黑丝轿车闯黄灯行驶后,继续向前行驶而闯了红灯。
像前面那辆黑轿车闯黄灯虽然不会被抓拍,也不会受到处罚,但是非常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提醒驾驶员不要闯黄灯。
针对不少市民“不小心”闯红灯的情况,民警为广大开车人总结梳理了5条注意要点,供市民参考。
开车过路口,有箭头指示灯时看箭头灯,否则看圆灯;
红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黄灯亮时,车头不得再越过停止线;
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而距离远或速度慢、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
养成看见斑马线、停止线、路口时就找交通灯的习惯,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作出反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记6分,罚200元。
二、驾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

白色轿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这张照片是费县滨河大道北尹大桥东侧路段抓拍的,这辆蓝色货车属于闯禁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黄色乐驰轿车压线进入左转直行车道

白色面包车骑行在左右两机动车道之间的实线上行驶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俗说法就是“压线”,主要是禁止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包括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黄色单实线)和网状线。第一张照片中的黄色乐驰轿车在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第二张照片中的白色面包车居然骑行在实线之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之间,一般是用单条实线划分的。“实线相当于一堵墙”。需要提醒的是,接近路口时各车道之间也是实线,这些实线都是“墙”,都不能随意跨越,一旦压了实线,电子警察肯定会拍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五、逆向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如果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

红色轿车进入路右侧的左转直行车道逆行

蓝色轿车进入到路右侧的左转直行车道逆行
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且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逆向行驶,与顺向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根据规定,对于逆向行驶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六、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上面第一张照片白衣男子开车未系安全带,第二张照片驾驶员光着膀子,不但未系安全带,还手持手机打电话,副驾驶座上还有一个儿童。上面的两张照片都是夜间抓拍的,画面非常清晰。所以提醒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认为夜间天黑拍不到你哈。一定要养成上车就先系好安全带的习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七、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1、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抱着孩子开车

这辆黑色大众轿车司机用右手掌握方向盘,左胳膊抱着一个孩子在开车。怀抱孩子开车时,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反映滞后,车辆在采取紧急制动时孩子的身体很容易前倾,不但会成为司机和方向盘之间的缓冲物,孩子还有可能会撞到前方的中控台,严重者甚至容易被甩出车外。如果发生碰撞事故,气囊打开,那么被抱着的孩子就夹在气囊和大人之间。加上孩子身高与成人的差距,打开的气囊一般都会到达儿童头部的位置,打开时的冲力很有可能造成儿童胸部骨折、窒息和颈椎骨折等更严重的问题。
3、边开车边摆弄手机

这一名小货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摆弄手机。开车的时候,用手机翻找电话号码、收发短信甚至玩游戏,势必会分散精力,如遇突发情况因不能及时发现就会手忙脚乱出意外。也许有人觉得,反正自己车开得不快,技术也行,开车打电话、发微信都是小意思,但每次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预料的,而一旦出现事故受危害的不仅仅只是司机一个人,还会牵涉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4、开车时吸烟

开车吸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规定,对违反的司机处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理。
各种奇葩驾驶行为,你见过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一条
“驾驶时不能做与驾驶无关的事”
据一线交警介绍,他们平时在执勤当中,接触到的危险驾驶行为还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边开车边接打手机,低头玩微信、看短信,吸烟;吃东西;穿高跟鞋开车;照镜子化妆的等等。
网传躲避抓拍“窍门”信不得
在网络上有些帖子里打着“老司机支招”之类的幌子,出怪招应对闯红灯抓拍,然而这些所谓“窍门”真的不可信。
谣传一:红灯亮3秒后,电子眼才会开始工作,所以这时你如果压线了,直接开过去就不会被拍到。
交警辟谣:红灯抓拍系统是红灯亮起时就立即启动,不存在3秒延迟的情况。在遇到黄灯时就要减速停车,一旦红灯亮起抓拍系统就开始工作,并完成抓拍过程。
谣传二:电子警察有拍摄范围,一个摄像机通常只拍一个车道,少数可拍两个车道。因此溜边走,避开电子眼。
交警辟谣: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利用先进的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访问等技术。利用每车对应唯一的车牌号的条件,对监控路面过往的每辆机动车的车辆和车号牌图像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记录。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所以不存在拍摄盲区。
谣传三:车辆牌照第一个字母后面的白色小圆点是稀有金属制成,在光的感应下会产生微弱的、方便电子眼捕捉的微波信号,抠掉或遮挡住,电子眼就无法对焦,也就无法拍照。
交警辟谣:在费县真的有过这样“聪明”的司机被查处过。其实牌照上的小圆点只是起到分隔和防伪作用。而且费县采用的是视频抓拍方式,用这种方式根本没有用。
谣传四:只要慢于5公里/小时或快于180公里/小时,摄像头就会无法启动或无法拍清楚。
交警辟谣:电子眼是与信号灯同步启动工作的,与车速快慢无关。且会记录下整个违法过程的连贯动作视频。所以,不论车速是多少,只要是闯红灯就一定会被记录,生成证据照片。
针对驾驶这些谣传,民警表示网友的“揭秘”有些有道理,但大部分都是错误、过时的信息。
交警表示:“躲避电子眼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0

好友

288

积分
级别
3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2: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讲的太有道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0

好友

304

积分
级别
3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3: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主题

0

好友

517

积分
级别
4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3: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0

好友

394

积分
级别
3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3: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东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0

好友

314

积分
级别
3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4: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413

积分
级别
3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6-7-19 14: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极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帮助中心|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13 费县网(Www.feixianwang.Com)  版权所有
官方QQ:21152805  邮箱:admin@feixianwang.com
鲁ICP备11032805号-17
Discuz!技术支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