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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县一中32个班,1600人;县实验中学20个班,1000人;县二中12个班,600人。合计64个班,3200 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6个班,300人。(每班50人) 二、招生政策 我县3处普通高中在环境、设施和师资力量等软硬件条件上基本均衡,均为省级规范化学校,但近年来生源质量较不均衡,为保持我县高中教育的良性发展,让更多学生接受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今年实行普通高中划片招生政策。为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方便,结合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全县划为3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具有本区域内学籍(居住地)的学生,有效均衡县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稳定各个学校的教学秩序,保证全县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县进行招生。 三、录取细则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为全部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均达到C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品德成绩较高等次考生。 2.分数线:依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全县统一分数线。 3.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4.特长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指标分配为:县一中60人,县实验中学30人,县二中30人。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并获六级以上合格证书者,相同专业可免予测试。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录满计划为止。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录取分数可放宽到全县录取分数线下100分。 5.片内招生,从服务片内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县二中初中部、费城一中毕业生严格按照居住地划分片区进行录取。录取其他初中学校学籍不在服务片区内的初中毕业生需提供片区内直接监护人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方可到居住地所在片区高中学校就读。 6.按招生计划数录取。 7.按次序录取。 ①录取艺体特长生:从各高中学校录取艺体生名单中直接录取。 ②片内招生:从服务片内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 ③调剂录取:高中学校录满计划数剩余在全县统一分数线上的考生,县教育局统一调剂。服从调剂的,可以调剂到未被录满计划的高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能被录取。 8.高一新生的录取均由县教育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毕业学校,再由毕业学校发给考生本人。各高中学校不准招收没有参加2016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准招收没有县教育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县里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空挂学籍;不准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3.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监督各学校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错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当事人和校长,要采取有力措施从严处理。 县教育局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开通招生咨询电话0539-5221230,各招生学校也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附件: 1.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3.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划片分配表
附件1:
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康艳 副组长:唐 恺 成 员: 丁籍军 孙洪水 魏洪存 朱士东 齐 峰 郭增才 王成民 李洪杰 任庆祥 李健全 杨有文 李 涛 李志伟 尹少华 刘廷举 曹汝东 杨中文 张汝田 田德吉 张圣学 白秀成 赵连明 李 飞 李德昌 王 仙 孙士斌 李玉玺 王发魁 程 龙 刘中伟 宋志强 姚 娟 陈 健 张 磊 冯运波
附件2:
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日 程 表
4月8日—4月19日 初中毕业生学籍整理,体育、信息、实验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4月20日—5月10日 进行体育、信息、实验考试及统分 5月12日 文化课考试报名 5月20日 考场编排及考生信息上报 6月30日 公布考生成绩, 7月1日 县二中初中部、费城一中上报公示后的学生按居住地划片的名单,其他初中学校到服务片区外高中学校就读学生上交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7月2日-7月8日 按批次录取 7月13日-7月14日 学生报到
附件3: 2016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划片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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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学校 | | | 费县第二中学 | | 考生家庭住址在钟山路以西的划归实验中学;其他的划归二中 | 费县杏坛学校 | | | 费县费城第一中学 | | 考生家庭住址在西洪沟村、西王庄村以东(含西洪沟村、西王庄村)、南十里村以北(含南十里村)、曹家庄村以南(含曹家庄村)及费芍东路两侧村居的划归一中;其他的划归二中。 | 费县费城镇第二初级中学 | | | 费县费城梨园实验学校 | | | 费县朱田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费城镇城北中学 | | | 费县上冶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大田庄乡初级中学 | | | 费县南张庄乡初级中学 | | | 费县抗大中学 | | | 费县胡阳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探沂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探沂镇刘庄中学 | | | 费县马庄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马庄镇芍药山中学 | | | 费县新庄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 | | | 费县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 | | | 费县梁邱镇第三初级中学 | | | 合 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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