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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 2015年-2016年度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规定供暖实行先缴费后供热制度,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2015- 2016年度供暖费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以确保按时供暖。 一、收费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16日 缴费截至日期为11月16日,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 二、收费标准 1、供暖费。仍执行费政字〖2008〗10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居民22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暖期从11月20日至3月10日共计110天。 2、供暖管道配套费。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建住宅、办公及公共建筑,供热管网配套费按30元/平方米征收,由县财政单独收缴;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或在建的住宅、办公及公共建筑,按20元/平方米征收,由 热力公司代收取并交县财政,已缴纳过热力管网配套费的用户不再收取。 3、二级站运行费 验收合格的二级站用户不需再额外缴纳二级站运行费。 三、收费方式 由热用户直接打入费县泰源热力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凭银行小票回执单到单位或物业换取热力公司收据。 四、收费面积 1、供暖费。商品房以房权证载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房改房原则上以房权证房改面积计算,记载面积与实际面 积存在较大差异的,需重新测量,以实测的面积为准。无房权证的按实测面积为准。 2、配套费。配套费收取按建筑面积收费,房改房收费面积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无图纸的按房权证房改面积× 1.2计算;商品房按房权证记载面积计算. 五、注意事项 1、对今年不供暖的用户,我公司将对其采取关停措施。同时,还将对不供暖用户进行不定期巡查,如发现私自 接通窃热,由供热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2、按规定时间缴费,供暖开始后不再受理缴费业务。 3、对不缴纳供热管道配套费的用户将不予供热。 4、供暖即将开始,请广大热用户及时缴纳热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取暖。 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费县泰源热力有限公司 1、银行名称:费县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9160116100142059900001 2、银行名称:民生银行临沂分行 帐号:626365723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特 别 提 醒
一、今年供暖费一律自行交到指定银行。各小区物业不再代收。 二、我县主管道已经注水好几天了,各小区二级换热站具体打压时间会在近期另行通知,请注意接收通知,打压时一定注意家中留人。 三、取暖费计算方式: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0.9=套内面积*单价22元/平=最终要交的供暖费,或者直接去各小区物业查看缴费明细表,供暖公司已经给每个小区物业送了一份每家每户的缴费明细表 四、20号开始正常供暖,供暖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泰源热力公司客服电话:15615992578 泰源热力公司办公电话:5795566 注:今年的运行费不再收取! 

点评:今年取暖费虽然没降,但二级站三块钱由热力公司承担,不再向取暖户收取,实际等于降了三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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